小羊粪
发表于 2010-8-1 10:36
支持退货!
土匪
发表于 2010-8-1 10:39
生意就是有赚有赔,这样的情况下还硬撑着要赚钱就不对了。网络交易和实体店、地摊是不一样的,信用第一。望卖家从长远考虑自己的利益,不要只着眼于现在的小利益。
海水
发表于 2010-8-1 10:40
以次充好 就是欺诈行为,没啥好说的,直接全额退货。
簋斋 发表于 2010-8-1 08:29 http://www.silver-china.net/images/common/back.gif
鑫银
发表于 2010-8-1 10:40
还是应该诚信为主,支持退货
游戏天子
发表于 2010-8-1 11:11
转手的卖家以后要尽量注意,建议一定要先到手再考虑买给下家,最近的两次纠纷都和中间转手有关
不能只看到差价的利润,也有很大的风险,让谁承担呢?
赏玩家
发表于 2010-8-1 11:13
本帖最后由 赏玩家 于 2010-8-1 12:09 编辑
货没见到就卖给别人了,对大家都不妥
discovery
发表于 2010-8-1 11:38
既然都是朋友, 就不需要弄得面红耳赤了。 卖家也许转手时没细看, 除了以上坛友说的方案, 不妨买卖双方再沟通一下, 是否卖家把这笔生意所赚的钱都补偿给买家吧, 卖家提供一次免费的服务,让这笔生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牵桥梁吧。
狐角梳
发表于 2010-8-1 12:31
该退
清铅素靥
发表于 2010-8-1 13:52
:]7)珍惜信用,生意才会越做越大,赚钱越多!
寓梅楼主
发表于 2010-8-1 13:58
退:]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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